朱家有五個女兒,五朵金花,姐妹感情一直都很深厚,而且在朱家有個很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姐妹之間並不同姓,前三個姐姐隨著父親姓朱,後兩個妹妹是雙胞胎,隨著母親的姓氏。
即使這樣卻絲毫不影響姐妹之間的感情,但是母親去世之後,姐妹之間開始因為房產的事情鬧得不可開交,究竟發生了什麼呢?讓我們一起看下去吧。

朱家父母在年輕的時候就離婚了,這也許就是五個姐妹姓氏不同的原因,離婚之後父親就從家裡搬了出去,這麼多年一直在外租房生活,並沒有再成家。
母親名下有房,是單位分的,後來拆遷得了一套兩居室,老四老五當年由於年紀小,所以一直都和母親居住在一起。

前不久母親去世了,五姐妹一起商量將一直在外生活的父親接了回來,而且還萌生了賣掉母親房產的想法,父親則輪流到五個姐妹家居住即可。
在老大、老二、老三眼裡,賣房錢就應該平分,即每人五分之一,但是這一想法卻遭到了老四老五的反對。原來當年拆遷的時候,老四、老五由於沒出嫁,所以戶口在房中,也就是說兩人屬於拆遷被安置人。

不僅如此,從老四口中我們得知,後來拆遷房下來的時候她和五妹還一起墊錢裝修了,老四表示如果要賣房,她和五妹至少要占一半的房產,剩下的平分。
除此之外,老四和老五還有一點不滿意,那就是大家把父親接回來之後,三個姐姐便很少回家看望父親,照顧老人的重擔全部落在了她倆身上,也沒見三個姐姐給過父親生活費,如今分房卻積極起來了。

聽到兩個妹妹這樣說,大姐不樂意了,她表示當年從來沒聽母親說過拆遷裡有妹妹們的戶口,在她眼裡,房子就是母親的,如今母親去世了,房子就應該當作遺產處置平分。
說起對父親的照顧,大姐認為誰和父親住在一起,誰就應該承擔照顧老人的責任,因為兩個妹妹從父親那得了不少好處,其他人可沒拿到一點利益。

顯然三個姐姐態度十分堅決,一致表示房子就應該平分,而且並不太願意照顧父親。
看到姐姐們如此強硬的態度,老四和老五拿出了當年的拆遷安置協議,在上面可以清晰的看到老四和老五的名字,也就是說兩個妹妹確實在拆遷安置人中。

專家隨後也看了拆遷安置協議表示老四老五確實有理由多占房產份額,因為兩人當時屬於拆遷安置人,同時兩人一直照顧父親,三個姐姐應該給予諒解和尊重。在專家的調解下,最終結果是老四老五各占房子三分之一的份額,剩下三分之一三個姐姐平分,同時賣掉房子之後,父親輪流去五個姐妹家居住,四個月一輪換。
這樣的調解結果是好的,好在五個姐妹達成了一致,沒有再發生分歧,看到她們和解,想必大家也是開心的,畢竟親情還是首位的,不要為了利益把姐妹情泯滅。